Friday, 15 August 2014

一时之气 羞辱警员! 男子罚单上写粗口 坐牢7天

所以爆粗在这里告诉你,骂粗口也要选择时间地点人物的!在这里就没有问题啦!
男子因一时之气,在交警发出的罚单上签名时附上粗话,换来坐牢7天兼罚款5000令吉的代价!
被告林培才被控蓄意污辱交警兰,在交警开给他违反交通条例的罚单签名栏写下粗话,触犯刑事法典509条文。
他通过律师求情说,他目前和妻子办著离婚手续,有两名孩子要养,事发时因一时忍不住情绪,才在纸上发泄,现已感后悔,希望推事从轻发落免除监刑。
 “被告与妻办离婚手续,情绪受困是个人问题,希望法庭基于公众利益,严判被告;而且原告是在执行职务。” 本案检察官这样说。
警察也只是执行职务,不服可以上诉,可是不可以辱警。每一个职业都不是存在让你羞辱的。就算爆粗也要爆得有文化、有理由、有思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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