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敏诬赖中央政府违反协议内容,事实是雪州政府未符合一些先决条件,才导致雪州重组水供计划无法执行。
雪州政府拒绝解决数项课题,导致无法符合先决条件,这些问题包括:
1. 雪州水务私人有限公司(Air Selangor Sdn Bhd)尚未移交水务资产给水务资产管理公司(PAAB),以便后者可以16亿8000万令吉协助前者接管3家特许公司,即雪州水供财团(ABASS)、雪州水供公司(SYABAS)及商业高峰(PNSB)。
2. 雪州水务私人有限公司尚未移交特许经营公司的水务资产给水务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后者接管特许经营公司76亿5000万令吉债务的回报。
3. 雪州水务私人有限公司尚未敲定所拥有的资产,以便依据水供工业法令发出执照。
这些问题原本需要在去年11月11日解决,但是直至第三度延长期限于本月9日(星期一)届满,雪州政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
先决条件还未符合,协议尚未生效,何来违反协议?可想而知,阿兹敏昨日所发表的言论全属误导!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