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2 September 2014

你不能不知道的公积金福利 可惜知道的人太少了...

**内文有点长,但请你耐心看下,绝对会获益!**
许多公积金局会员并不了解所缴付的公积金获得保障和享有利息之余,还享有其他福利,包括「死亡抚恤金」和「残障抚恤金」。
「死亡抚恤金」和「残障抚恤金」的款项,是公积金局从投资盈利中拨出,不包括在会员的公积金存款之中。
【死亡抚恤金】
任何公积金会员在未满55岁前不幸逝世,其家属可在6个月内向,向公积金局申请一笔2500令吉的“逝世福利金”,以协助减轻会员家属所必须承担的殡葬开销。
申请死亡抚恤金的家属,需要呈上会员的死亡证书、结婚证书等文件。
【残障抚恤金】
若要申请残障抚恤金,会员必须未满55岁,而且是因为丧失工作能力而被裁退失业,这笔一次过付给的抚恤金是5000令吉。
残障抚恤金的申请者,须在因伤残而失业后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但自愿辞职或被雇主以纪律问题辞退而失业者,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以下这句话很重要,一定要谨记!**
无论是死亡抚恤金或残障抚恤金,都不是自动付给,涉及的会员或家属,是必须向公积金局提出申请的。
一些公积金会员因为没有填写受益人的名字,或者是受益人的名字没有更新,导致他们家属在申请提出公积金时面对问题,所以公积金会员必须确保填妥受益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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