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国能员工也只是打工找饭吃jek,而且停电也没人想的,干嘛要去骂人家员工?哗众取宠也不是要去骚扰别人的,黄明志这次真正的自食其果了。
较早前,黄明志在庭上承认,其4年前制作的短片辱骂国能公司职员,因此被判监禁3个月或以社会服务取代。
黄明志接受判决,以每天4小时社会服务取代坐牢。黄明志于2009年10月26日晚上10点,在柔佛麻坡天猛公阿末路的国能分行,辱骂国能公司如“国能只会吃”及“工作很慢”。
黄明志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文,即侮辱他人的罪名。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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