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时候,槟州政府颁发 非穆斯林禁止使用“阿拉”和其他39个伊斯兰专用词法令。
相关“阿拉”字眼禁令是来自民联2010年执政州政府时期,而且由林冠英同意下实行的。
然而日前林冠英好像患上健忘症,竟然说在槟城没有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似乎把这自己有份同意“阿拉”字眼禁令一事,忘得干干净净。
林神啊林神,你可是一州首长,还是个律师呀!你真的知道法令和法制的重要性吗?当初禁令可是你有份同意的,现在又说槟城没有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你究竟安什么心啊?
可不要忘记了,当时候林冠英同意这份禁令时,卡巴星还通过火箭报 RoketKini 警告,这禁令将影响包括锡克人的非穆斯林,因为那些字眼在他们的圣经出现过37次。林冠英当时候选择充耳不闻,漠视前辈的警告。
林神是真的无知?还是要误导人民去触犯法令遭受无妄之灾吗?林神你这次真的需要认真的和根据情理法之下给人民一个可信服的答案。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