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简称槟资讯法)今年起生效,但记者二度尝试向槟州政府申请索取资料时,柜台官员却不在状况,毫无头绪。
槟州议会于2011年11月4日通过槟资讯法,隔年2月2日宪报。行政议会之后敲定,今年1月1日为生效日。根据槟资讯法,民众允许申请总共29个单位的资讯,即20个州级政府部门、7个法定机构及2个地方政府。
不过有记者上周五到访位于光大3楼的槟岛市政局服务柜台,官员都对此一头雾水,并表示没接获任何指令。他们不懂到底谁是资讯官,也不知道申请资讯的程序。其中一人尝试拨打几通电话,协助记者了解如何索取资料,可惜依然无功而返。
最后发现槟州政府未委任所谓的资讯官,而且根据观察,无论是市政局或秘书署的柜台,都没有通告或指示牌,引导公众如何申请资讯。
三年前就宪报,到执行日竟然无声无息闹笑话,如果是中央政府早就被民联粉丝骂到飞天。不过我们都知道林神的槟州政府是有“特权”的,“神”嘛!是不可以被批评,也是什么都可以被原谅的!州政府做事没效率算什么!只要“林神”在什么都是最好的!
对不起,说完之后有点想呕。
对不起,说完之后有点想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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